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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让人把秋池软禁起来,再多的事都只有他顾家人知道,可眼下秋池不在顾家,还托了浣喜市有名的张律来提离婚的事,张律都知道了,那肯定张律的律所也知道了,不就相当于大半个浣喜市的上流人士都知道了。

    顾老爷是想捂也捂不住,只能气得直摔杯子。

    得了秋池的委托,张律不只是来通知顾连笙的,她约了顾连笙后天下午在某茶楼细谈离婚协议,她的当事人秋池希望这次离婚大家还是好聚好散,最好不要闹到互相针对的地步,能不打官司就不打,离婚协议两人商量好了签个字,登个报,请各家亲戚见证一下就行。

    顾连笙刚想回话,就听见顾老爷说:“笙儿,后天你可知道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你随我进来,我告诉你。”

    透过顾老爷阴狠的目光,顾连笙就知道,他爹不会甘心让秋池好过,秋池敢去找律师来提离婚,那这婚就离定了,他顾家的脸面也丢定了,事情都到这地步了,顾家绝不会让秋池好过。

    离婚的男人还不好找女人吗?但她秋池这种二嫁的女人,可不好再找下家了,顾老爷要让秋池丢尽脸面,难以再嫁,也难在浣喜生存。

    第79章 遗留

    顾家大儿子和洛家女儿离婚的事,大半个浣喜市的人都知道了。顾家仗着人脉广,不像秋池没有丁点人脉,到处跟人说,是顾连笙看不上秋池,提的离婚,说什么秋池嫁过来对长辈不敬,守孝期间也不规矩,还和家里的下人勾搭。

    总之,那些有的没的都往秋池头上扣就行,把秋池的名声搞臭,让她以后二嫁艰难。

    洛家那边派人来找秋池,派来的是秋池的大哥,想要劝说她别和顾连笙离婚,她要是和顾连笙离了婚,以后洛家和顾家的往来就不方便了。

    结果,秋池不听劝,面对大哥的质问,她一脸坦然,又一脸不在意,气得大哥当场要和她断绝关系。

    后来洛家让大哥带秋池回去,但秋池从来不私底下和大哥见面,她在时,张律和张律的助理必然在,要想在光天化日之下抢人,还是有些困难。

    离婚的事已经闹得满城皆知,秋池也不肯在洛家服软,于是,洛家狠了心,直接宣布和秋池断绝关系,以后秋池和洛家没有半点关系,在外面是死是活都和她们无关。

    初听闻这消息的时候,是洛家登报说明的,秋池看见报纸上的字句,手指颤抖。她虽然有想过洛家会狠心,但没想到会狠到这个地步,为了一桩没有未来的婚姻,竟然不认她这个亲生的女儿。

    不过,洛家回不去也好,至少不会被安排二嫁,唯一有点遗憾的是,秋池听闻她母亲因为她的事气生病了,想回去看望母亲,却被洛家人赶了出来。

    最后秋池和顾连笙的谈判里,顾连笙步步紧逼,寸步不让,一分钱补偿都不想给。

    张律也不是吃素的,她要的不是委曲求全的离婚成功,她要给自己当事人争取到应得的一切东西。

    顾连笙不肯妥协,张律就找来侦探去拍顾连笙和宋阮同出同进时的一些亲密举动,有两人牵手、相拥,还有宋阮给顾连笙整理领带的照片,这些都是顾连笙出轨在先的证据。

    这时代别说什么程序合不合法了,连法都不见得有多完善。真闹到法院去,那就只能凭借普通人朴素的正义感和是非观来判断了,显然顾连笙是不占理的。确实是他出轨在先,但顾家到底人脉广,顾老爷能买通法官和陪审团,若真走到打官司的地步,她们也不怕。

    当然,非必要,大家都不想走到那个地步。顾家重脸面,而张律也清楚顾家有能上下打点的本事,所以这场谈判,双方各执一词,但也不希望撕破脸皮。

    虽然没能如愿争取到非常高的离婚赔偿,比如没能分到房子和其他无形的资产,但张律也帮秋池争取到了一千元的离婚赔偿。

    得亏是顾家财大气粗,好面子,不然这一千元,相当于顾家普通下人好几年工钱的赔偿真不好要到。

    有了这一千元,再加上秋池自己的嫁妆卖了大概一百元,总共一千一百元,够秋池生活很长一段时间了。

    即便如此,秋池也得想好以后怎么生活。

    现在顾家放出话来,大部分招人的岗位,但凡和顾家沾边的,都不收秋池。实际上,和顾家沾边的铺子,也没有秋池能干的。

    顾家世代从商,手底下有棉花铺、布庄、茶行等等等,就算顾家不放话,秋池也不见得能被招进去。

    浣喜市大部分岗位都不招女人,别说女人了,就是男人也不见得能找到好工作,这年头乱得很,男人们能找到的体力活都是零散的、不稳定的,更别说地位比男人还低的女人。

    除非,秋池愿意把自己卖给大户人家当妾、当丫鬟。一些反应时代的书里写女主角悲惨的经历就是被卖进大户人家当小妾或者姨太太,是因为在这些时代里,女人能找寻到的出路太少了。

    秋池会做女工,是她母亲教她的,希望她以后相夫教子,做女工也是为了讨丈夫欢心。但当秋池拿着绣好的布样去找布庄或者成衣铺,结果可想而知,浣喜市的布庄三分之一都是顾家产业,根本没人收秋池的东西。

    而且,现在多的是新式的服装店、时装店,款式新颖,生意比老式的绸缎庄、布庄还好咧,而这些新式的服装店,有专门的供货,不需要零散的绣娘。

    秋池便想在她住的地方和邻里街坊打好关系,接一些缝补衣服的活计,赚的少,但至少能有点进账。

    秋池的房子是凌一私底下陪她去看的,一个人租一整个院子当然不划算,秋池一个人住一个院子,一个月就是三十元,她一千一百元的家底,根本经不住租多久。于是,秋池是和人合租的一个院子。

    这个院子在小巷子里,总共三间屋,公共区域就是中心的院坝,进门正对是主屋,左右两边各有两间屋,左边的屋稍小些,因为左边除了住人的房间,还有一间灶房。右边的屋则只挨着院子里的小茅房,空间还算大。

    主屋和右边屋都已经租出去了,秋池只能租左边的,一个月是十二元。就这么间小屋子,一个月十二元,已经算浣喜市比较便宜的房子了。

    十二元只够秋池在她之前的酒店住六天,却能在这个院子里住整整一个月。并且相对一些需要一次**够半年或者一年的房租来说,这个院子只需要一次交三个月房租,这也是秋池选这里的原因。

    因为,秋池自己也不确定,她的未来在哪里,是留在浣喜市,还是回老家。

    离婚后的轻松,秋池还没来得及享受,就要先为生活和未来发愁。

    在找到工作之前,秋池其实每天都没啥事可做,她因为那天匆忙从顾家出逃,别的东西她都不在意,唯独在意凌一送她的书和文具,那些书里还夹着她和凌一讨论的字句,是她通过书享受到自由的记录。

    秋池不知道她离开以后,顾家会怎么处理她的东西,尤其是那些书,顾家没有爱看书的人,就连顾老爷的书房也只是用来办公,里面最多的不是书,而是账本。

    顾连笙更不可能留着秋池的东西,顾连梦讨厌死读书了,顾连星不把书烧来玩算好了。

    秋池突然体会到为什么有的女人生了孩子就不敢离婚了,因为总会担心自己没抢到抚养权的孩子留在前夫家,会不会遭到不好的对待。就比如此时,秋池担心她的书,就像担心她的孩子一样,甚至,孩子可能顾家还会看在有血缘关系的份上,会善待,可那些书没有丝毫关系,只怕是会被贱卖又或者送去灶房烧了。

    一模一样的书不是买不到,但书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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