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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镜小说www.mjtxt.com提供的《太宰夸我是天才》40-50(第4/20页)
常有欢也不拆穿他的转移话题行为,上前几步,继续涂画,漫无目的地喷着喷漆。
也就是少年的身高不够,否则整面墙都得被他涂成黑色。
“我记得费佳说,要捉活口来着。”
“好像是这样呢。”
常有欢微笑着点了点头,将空的喷漆罐精准地抛进了巷道中的垃圾桶。
垃圾桶已经堆满了,没人收拾,空罐子便顺着垃圾袋骨碌碌地滚到了地上。
“你杀了他。”
果戈里偏了偏脑袋,“怎样,你要复活他吗?”
“想复活一个人类,我们得先去抢一个银行,或者几个银行。”常有欢无所谓地笑着,轻松地说出了罪恶的话。
“不是吧!杀死一个人类,你才用了多少钱?”
两人不紧不慢地走出了小巷。
天空阴沉沉的,刮着清凉的风,仿佛不久后就要下雨。
常有欢的视线在周围的建筑游移。
“呃,杀死那个人的话,一百万円?总之,是从费奥多的卡里扣。费奥多会赞赏我的,他以为那个人有价值,然而,我杀他杀得很轻松,这就说明,那个人实则不值一提,连被‘V’利用的价值都没有。”
“假如要复活他呢?”果戈里问。
“我不知道。我还没有复活过人类呢。费奥多猜测至少得一亿美金,按照现在的汇率,也就是说,至少要……一百四十七亿円?”
常有欢勾了勾唇角,细密的眼睫微垂。
有雨丝落在他的眼皮上,泛开一阵柔和的凉意。
“那只是最低限度啦,即使成功复活了,生命能延续多久都未可知……让一个人活下去,比让他死掉,要困难多少倍呀。人类的生命,真是个脆弱的东西。尼古莱,你说是不是?”
果戈里走在他的身后,视线意义不明地在常有欢的后脑勺上转悠了一圈。
“说不定真是你说的这样?但是,欢,捉活口和复活一个人,这二者可大不相同。留他活命,要比杀死他耗费更少的金钱——得到更少的痛苦吧?”
“唔……你说得对。哎呀,我怎么没想到?”
常有欢笑眯眯地转身,“其实呢,我是想挥霍掉费奥多所有的钱,然后叫他的组织破产!”
果戈里“哇呜”了一声,眼中流露出感兴趣的神色:
“听起来很刺激!”
“骗你的。”
哪料,常有欢下一句就否定了之前的说法,“我可不想自讨苦吃。”
“欢,做人不能这么反复无常……”
果戈里垂头丧气地走到他身边,“你不觉得,费佳如果看见所有账户余额为零甚至是负数,表情会很有趣吗?”
“我又不是人。我是费奥多亲口说的,他手中最具价值且对他极具意义的工具。”
常有欢眯眼笑着,拍了拍果戈里的肩膀。
“不过确实很有趣啦,这种有趣的事情,你得好好谋划才行!啊,好像雨要下大了……”
“我们回去,商量一下费佳破产计划?”果戈里的眼睛闪闪发亮。
“不了,你先回吧,我打算再逛一会儿,买些点心吃。”
“那我也一起——”
“和尼古莱一起走在街上的话,未免太显眼了啦!”常有欢抬手,轻轻捏了捏他的小辫子。
也就是周围街道上没什么行人,否则果戈里这般容貌和装束,肯定会引起注意的。
“你嫌弃我……”
果戈里佯装伤心,瘪起了嘴。
“难道我们不是超级好朋友了吗?”
常有欢不说话,只是微笑着注视着他。
一副看你还要怎么表演的表情。
不过这样的表情出现在孩子的脸上,不仅没有杀伤力,反而有些萌。
“那好吧——”
果戈里拖长了音调。
青年招了招手,扬起笑脸,摘下礼帽,朝少年微微躬身。
雪白的斗篷扬起。
就像一阵苍白的风吹过。
转瞬间,只剩下常有欢一人。
常有欢停顿了数秒,随机选了个方向,朝那个方向走去。
当一个人独自走在街道上,当其漫无目的,没有一个要去的地方,在琳琅满目的商店与路过的行人之中,往往会觉得自己像一颗砂砾被抛进到河流,往往会感到无来由的孤独。
但是常有欢并不觉得孤独,那是人类才需要明白的意味。
对他而言,孤独是不必要的东西,是没有价值的东西。痛苦能换来愿望,而孤独什么都不是。
常有欢慢吞吞地行走,就像一个寻常的少年。
黑色的头发和黑色的眼睛,加上一身黑衣,在灰扑扑的天空下,一点儿都不显眼。
“请给我一袋糖炒栗子。”
少年循着香味,站定在因雨势逐渐变大而准备打烊的摊位前。
他的嘴角噙着浅浅的笑容,眼皮微垂,显得很乖顺。
一点儿也不像刚刚杀了一个人。
“一千円。”
老板看了常有欢一眼,“小孩啊,这世道可不太平,怎么就你自己一个人?你家大人呢?收你八百,早点回家吧。”
似是听出了什么,常有欢盯着老板瞧了两眼,换了个语言:
“我妈妈在街那边等我呢。”
老板愣了一下,旋即喜笑颜开。
“哎哟,这不自家人儿嘛?怎么不早说呢,来,多给你一袋,给你妈妈带回去吃啊。这份不算你钱,拿着吧。”
常有欢的脸上也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他将钱递过去,接过两个纸袋。
纸袋热乎乎的,即使隔着外套也能感觉到温度,它们贴在胸口,给常有欢带来很大的快乐。
于是少年的声音也变得轻快起来。
“谢谢老板,祝老板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哪儿那么多谢不谢的,快回去吧,路上当心点儿。”老板随意地摆了摆手。
常有欢抱着两袋板栗,点点头,再次随便选了个离开的方向。
老板盯着少年小小的背影,不知想到什么,眉头慢慢地揪紧了。
“孩子你等等——”
常有欢的脚步一顿。
少年转过身,抿着嘴唇,用澄澈的眼睛看着老板。
他没有说话,等待着对方开口。
“你过来我瞅瞅,你是不是那个……”
老板从放纸袋处最边缘的位置,抽出了一张极其陈旧的传单。
传单上沾了几滴黑褐色的糖渍,散发着无法清理去的甜香气味。
常有欢这回真有些不解了。
他歪了歪脑袋,重新回到摊前,视线缓缓地飘到了传单上。
然后就再也没法移开。
因为那并不是什么广告的传单,而是一张寻人启事!
一张照片,孩子的照片,占据了一半的空间,剩下的一半,则是言语恳切的告示,或者说祈求。
常有欢呆呆地站在原地。
那个熟悉又分外陌生的孩子是他,是他的小时候,他一眼就能认出来!
他整个人好像一下子被拽到了十一年前。欢欢,跑慢一点,好好看路,不然容易摔倒。朦朦胧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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