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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镜小说www.mjtxt.com提供的《破产景区登基指南[种田]》140-150(第21/22页)
排骨跳下沙发,所有狗都毕恭毕敬的给它让路,它踱步走到饭盆面前,抬头看着向榆,把饭盆推给她。
吃吧,吃了你就是我们汪汪队的老大了。
向榆看着脚下的狗盆:“”
太客气了!不必如此!
“哇,是我听错了吗,排骨声音是这样的?”
青鸾摆弄着自己人工耳蜗,第一个惊呼出声。
平时排骨为了融入人类社会,学着怪模怪样的狗叫,这还是它第一次展露自己的本音。
平时夹得很辛苦吧。
眼前的狼狗比起刚来时的毛色暗淡,现在膘肥体壮气势凶悍,在哈蟆谷好吃好喝的饲养□□重直逼一百二十斤,已经超过绝大多数野狼的体重,体型上和狼王也能掰头。
放在狗子界一定是非常有颜值的类型。
而且在游客们的溺爱、同族的尊重下,排骨现在很有自信,体格魁梧健壮,毛发粗硬浓密,步伐沉稳又行动灵活。
有工作的狗狗气质就是不一样啊。
可惜西海现在降温落雪,甘蔗是在秋季收获的热带植物,冬天的大部分甘蔗已经收进仓库了。
还有就是游客们现在穿得跟球一样,在密密的甘蔗地里跑不动,地里的记录已经许久没人打破。
是时候给排骨物色新工作了。
当务之急还是安顿好狗狗,幸好向榆捡的破烂够多,很容易凑齐了狗窝和纸皮的材料,织女从她房间搞了许多棉花,飞快用布裁成垫子,便是很舒服的小窝了。
把狗狗们照顾好,众人打算回房休息的时候,房门又被笃笃笃敲响了。
“是人,带了刀。”
沈九朝门外看了眼,回头问向榆,“系统说的劳改犯是近日来吗?”
羽霄也坐起来,取下耳机挑挑眉:“谁啊?”
在道法的体系里,劳改的对象是弑父弑母、背弃人伦、叛国逆贼、大奸大恶之徒。
系统是真不讲究,啥都往这里塞。
说完羽霄就拍了拍旁边织女脑袋:“你带着青鸾月汐几个回房间睡,待会万一打起来了不关你们事。”
沈九把围裙脱了,走到房门前握住门把手,羽霄则抱胸站向榆旁边,呈保镖状。
“这么紧张的吗。”向榆被他俩这如临大敌的架势搞得心里打鼓,“我之前寻思万一是大闹天庭的猴哥,还高兴了一会儿”
沈九拉开门,夹着雪粒的风先涌了进来,门口站着一个魁梧的身影,背上扛着把巨斧。
他和沈九差不多高,但肩背宽得像座小山丘,比起景区人均天仙的颜值水平,这位面容朴实木讷,放在人群里转眼就忘。
最吸引人的是身后那把斧头,木柄缠着麻绳,保养得油亮油亮的,斧锋薄而锋锐,一看就是常用的兵器。
“你是谁?我找向榆。”
男人的声音也很木讷,“我叫吴刚,来景区报道。”
合着劳改犯,来的是真劳动改造的。
羽霄听到吴刚两字,额头上就滑下三条黑线:“你是月宫那个?”
“正是。”
还以为来的谁呢,原来是个小卡米拉。
羽霄当场就要起身去睡觉,向榆却睁大了眼睛,对语文课本上的案例人物又添一位感到欣喜。
“砍月桂树的吴刚吗?月宫上除了你是不是还有嫦娥?”
吴刚点点头:“她是我同事。”
向榆喜出望外,给他倒热茶,特别有唠一段的热情:“快进来坐。”
吴刚伐桂,多少人小时候看着月亮的幻想啊。
月桂高五百丈,下有一人,常斫之,树创随合。人姓吴名刚,西河人,学仙有过,谪令伐树。
简而言之,他在修仙学道过程中犯了错,所以被罚砍永远不会断的月桂树。
虽然对谷里的妖怪来说,他就是个修仙未半中道崩阻的凡人。
沈九天生富贵,羽霄得道成仙,都在天庭混生活。
月宫用现代人的话来说,算天庭版图上最偏远的自治区下辖的一个冷僻乡镇,地理上远离凌霄宝殿的政治中心,也远离天河商圈等热门经济点,沈九被借来借去都没去过这么清苦的地方投资是分钱没有的!
“天庭是真没钱了啊,什么都往这里塞。”羽霄叹为观止
“月宫才几个人,一个他,一个蟾蜍,一个嫦娥,一个捣药兔子——小刚啊,嫦娥是不是也快了,你们月宫的机构快被裁撤了吧。”
在这个位面的人间界,现代人已经登月了,过了月亮崇拜的时候,月宫经营业务就这个惨淡,一年香火还没有财神一天多。
几个人一顿蛐蛐,羽霄跟说相声似的给向榆讲天庭八卦,吴刚不善言辞,只看见排骨的时候有些爱怜地摸了摸它的头,说好狗。
向榆给他早就准备好的特殊员工大礼包,手机、房卡、洗漱套装,和之前给修仙弟子用的人间入门教科书。
“先休息,有什么明天说你有什么特长吗?我给你想想岗位。”
吴刚声音闷闷的,有些不自信:“一无所长。”
他在华国文化里的定位类似西西弗斯,一个永无止境地砍树,一个永无止境地推石头,似乎是人类文明在思考永恒时不可避免的幻想意象。
虽然对当事人来说,很惨就是了。
吴刚对能来这里还是很开心的,怕啥都不会显得太没用,他的眼睛往壁炉上瞟:“我可以给劈柴,给这个添火,我不怕冷的,冬天可以搜集很多木材。”
壁炉是装饰用的,现代人早就不靠木材作为能源了。
唯一还在用的就是北方农村,在自建房里烧炕
诶!
向榆眼睛一亮:“那,你自己做过木屋、修过炕吗?”
—— —— ——
安静的雪夜里。
三个背着鼓鼓囊囊、几乎与人等高的重型登山包的高大身影,正吭哧吭哧地走在景区外围冷清湿滑的青石板路上。
打头的芬恩喘着粗气,用力靠在自己的登山拐杖上。
其实那不是登山杖,是一被啃了一半,所以高度正正好的甘蔗。
他走着走着,还笨拙地拿嘴撕着外皮,说话含糊不清。
“Bloody hell”甘蔗汁让他的话语带上了黏糊糊的甜腻感,他分外舍不得自己的登山杖,但又忍不住一直吃。
“我就说该在城里住一晚,而不是像个傻子一样到处找酒店,天黑了雪山也看不见,虽然这个东西很甜。”
埃尔莎则抱着一根锡纸包装、更精致一些的甘蔗,这个是在烤甘蔗的小摊买的。
不需要用牙齿撕掉皮,只需要嚼吧嚼吧然后吮吸里面温暖充分的糖分就好了。
“你应该试试我这个,我的撒了肉桂粉,虽然和那位老太太语言不通,但显然我选择到了最好吃的那个。”
他们两个窸窸窣窣嚼着甘蔗,最后一位队员拿着手机在导航,他是唯一没有选择甘蔗的那个。
从小吃到大,没有欧洲人对这种“亚热带异国风情水果”的情结。
埃尔莎吮吸着甘蔗甜美的汁液,叹了口气:“真好吃,要是能再甜一点就完美了。”
徐云:“小姐,这就是白糖。”
芬恩夸张地捂着嘴:“这个小东西戳破我口腔黏膜了——哇哦,真是难以征服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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