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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仙知道这片土地发生的一切。

    傅云已经料到,自己假扮楚无春道侣的种种瞒不过地仙,做足了心理准备,现下也不尴尬,接着问:“那您的大徒弟是?”

    他心里已经有了个名字,但地仙说出来时,傅云还是不免惊奇。

    地仙说:“就是你师尊,苍梧生。”

    ——苍梧生和楚无春,还真是师兄弟。

    太一宗内没几个人知道的、相差千岁的师兄弟。

    地仙叹气:“二徒弟呢,不喜欢我给他的名字,还是喜欢任平生——说起来,是我欠他。”

    “千年之前我算了一卦,太一会出一个道圣,一个剑圣,都是救世的关键。那个剑圣就是任平生。”

    “可我没算到他不想成仙,只想做人。”地仙说:“为摆脱太一,也为证明自己,任平生跑去杀了一个昏君,等着天雷劈死他。”

    傅云:“但他没有死,还蹲了二十年大牢,是真的吗?”

    地仙:“真。”

    傅云:“他经历了什么,又成了修士?”

    地仙笑:“一个反贼进诏狱,还能遇到什么。”

    “二十年,给他上刑的官都死了一串,他还没死。其实他杀完皇帝马上就捅了自己一剑,要真死在那时候,后世列传有他一位。可他没有,活不好、死不成、人间容不下。”

    “他跟我说,当时他想自己要能出狱,就杀光诏狱和皇宫。”

    傅云:“但他没有。”

    地仙:“因为出来的时候朝代变了,他想杀的人换一个皇帝继续伺候,为保命,又喊他开国功臣。”

    “庸人是最可怕的,天底下最多的就是庸人,他们共用同一张媚上欺下的脸,记不清自己,也想不起别人,杀他们就像杀一摊烂泥,变形不变本,还让自己沾一手腥。”

    地仙说:“你要杀的,应该是人上人。”

    傅云笑而不语。

    只杀上人,这怎么够……芸剑要斩尽仙神、上人、庸人,只留芸芸众生哪。

    地仙愣了愣,然后脸色沉了些,“小子,你的杀心很重啊。”

    傅云:“老祖不放心,可以将我就地格杀。”

    地仙不怒反笑。

    他声音听起来甚至算得上开怀。“杀个屁!”地仙神神秘秘地继续:“其实我那一卦算出来三个圣人,道圣、剑圣外,还有魔圣。”

    傅云:“魔主不是魔圣?”

    地仙嗤笑:“他要能成圣,这百年早就成了。”

    “我以为是我算错……”地仙自言自语,和自己几根指头斗争,掐指再算,好半天,总算跟自己的手指斗争完。

    他定定地看向傅云。

    傅云眼瞳一动。

    “别说话。听我说。”地仙道:“不管你未来是谁,现在要做什么,就去做,很多事用血洗过了才能看清。”

    “你既是我徒孙,又对我眼缘,我得给你找样信物,以后能帮你一回。”

    地仙在附近乱飘。

    他又原样回来了。神色有些窘迫。“嗯,嘿嘿,我好像是个穷光蛋……”

    傅云唇角抽动,地仙忿忿看他。

    而后地仙挠了挠脑壳,灵机一动,扯下一根头发。头发离体时,他的灵体变浅一些。“太一那帮孙子要是为难你,吹一吹这头发。”

    地仙敛去笑,直起身,仰看天边。忽然就有了一点当年独辟一宗、剑荡三界的气度。

    他说:“我替这天地再杀一回。”

    *

    分开前澄明子非要给傅云取个道号,什么“悟斯”“无生”,从无字辈。楚无春直接把地仙扇走了:“他是我道侣,取了道号成我师弟,像什么样子!”

    澄明子诡异地朝他一笑,“是啊,不成样子——平生啊,你记住你今天这话。”

    傅云生怕澄明子把自己的身份抖落出来,忙用一样东西勾引楚无春注意。

    一个花瓶。

    装过皇帝头的花瓶。

    “你以前很喜欢青瓷。”傅云掐了掐楚无春的手臂,笑面盈盈地说:“这次出了趟远门,我一看它就想起你,顺手带回来了。”

    楚无春看着沾满血的花瓶,沉默半天,还是接过。他低声问:“还生气吗?吵不吵架?”

    傅云:“累了,改天吵。”

    楚无春说:“好,休息一阵,避一避仙门的眼睛。什么杀十年杀百年,过后再想。

    傅云玩笑一样地说:“未必还有下个百年。”

    他笑眯眯的,楚无春面无异色,心却是一沉。

    他想起来,傅云说过“算到自己有一死劫”……如果这死劫不单是化神雷劫呢?

    楚无春提着花瓶,走在傅云后边几步,充做护卫。

    他没有看见,傅云再无一丝笑、一点泪的眼睛。

    难道志同道合,有心救世,就能让他不恨楚无春吗?

    ——怎么可能。

    他的恨只是藏得更深了,又不是消失了。

    傅云又有一个新想法:他不要折断楚无春。

    他要用心魔,把楚无春炼成他的剑。

    第46章 死生契阔

    江南,初秋,南林镇。

    改朝换代没有太影响这座小镇,倒是季节变化更明显些。暑热半散,流过来的秋风浸了潮气,比北地多几分缠绵。

    青川事了结,万斯差点挨了雷劈,任平生好劝歹劝,终于把他劝得暂时停一停。

    万斯说想去江南。

    他们赁了一处临河的小院,白墙黛瓦,后窗就是小河道,不过现在已经没有乌篷船——镇里人大多去外地讨生计,小镇人少。

    万生还是当大夫,在小院边支了个小铺面,诊脉开方一丝不苟,没几天就在镇里传出点名气。

    街道邻居大多外出做工,没时间管小孩,任平生眼见万斯琢磨出个馊主意——他是闲人,既能帮忙看小孩,又能充当个教书先生。

    镇里没有公学,只有私塾,万斯要的钱比私塾便宜,到后头,一条街十多个小孩全钻进小院,叫着“万大叔叔”“万哥哥”,叽叽喳喳。

    院子装不下这群鸡仔,万大先生和镇里人一合计,改到镇东头的祠堂教书了。

    整个白天,任平生在空院子练剑,把地来回扫了一百三十二遍。

    晚上万斯回来,想来是讲书讲得口干舌燥,端起任平生给他的水就咕噜咕噜……咳、咳咳!

    万斯骂:“你往水里加盐?!”

    任平生:“怕你不够咸。”

    万斯那双狐狸眼都瞪圆了,明显是听懂——姓任的挖苦他闲得没事,去带小孩。

    万斯泼了任平生一脸水:“我就是个俗人,见点俗人,做点俗事——你看不惯就滚蛋。”

    第二天清早,万斯出门,院子杵着一尊黑脸门神。

    任平生面无表情,跟了万斯一路,万斯回了三次头,三次任平生都说“顺路”。

    顺到了祠堂。

    任平生往最后一排一坐,不要脸地跟小孩共享老师。

    他知道万斯对自己刻薄,对小孩怜爱,但没想到万斯对小孩也一样,还能编出打油诗来逗弄小孩,偏偏小孩耳朵傻,听不明白,还对着他呲牙笑。

    但说实话,万斯管教小孩还成。谁吵架,他用书卷敲下桌面,甩去一眼,孩子打了个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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