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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虽然从时间数字来说,1960本来就更近1925,但这两个年份之间隔的可是二战啊!要知道第二次世界大战深刻地改变了世界,这一点可不是说说的!战前战后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文化审美等都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呢!

    所以身处1960年,却觉得和1925年差不多,本来就是不正常的。但当时的丽莲没有深究这个问题,只当是六十年代中期开始的‘青春风暴’太厉害,战后一代们开始推翻上一辈,这才改变了美国的面貌,一下从近代世界进入现代世界。

    后来丽莲搬到了格林威治村,看多了下城面貌,才知道自己错了。虽然战后婴儿潮一代的确是关键,但纽约并不是完全停留在了战前时代,至少下城区不是。

    或许有钱人就是保守吧,所以上城区作为‘富人区’才会一如往昔。

    以最容易被观察到的着装为例,上城区的男男女女讲究的还是战前上流社会不同场合穿对应衣服那一套。而且衣服基本都是成套的,配套鞋帽、包包等也有严格的搭配守则,甚至就是和服装一起生产出来的成套产品。

    这样是精致得体了,但也确实无聊又压抑——站在几十年后人们的角度看这个时代上城区那些套装,是会觉得漂亮优雅。但身处其中,穿衣服条条框框那么多,且是几十年如一日都这样,而不只是通过影视剧‘看’,大概会身心俱疲吧?审美上腻了的同时,穿的舒适也别想了。

    上城区是这样,下城区又是另一幅面貌。

    下城区的穿衣是非常‘自由’的,白天穿着睡衣出门也不会有人多看一眼——这种事在几十年后都有的地方都做不到,但在此时的曼哈顿下城区就是这样!

    当然,下城区的穿着重点也不是白天穿睡衣这种,重点是下城区,尤其是格林威治村汇聚了纽约几乎所有的诗人、剧作家、民谣歌手、左翼人士、戏剧演员……总结来说,就是文艺界的绝大部分成员(是的,这年头左翼才是文艺界的主力军,而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左翼就是在文艺上更有创作力,世界各个国家都是),大家是有意反主流、反审美的。

    反主流、反审美,就刻意拒绝了时尚!而此时的时尚是什么样子的?大概就是上城区上流社会的样子,也是时尚杂志里的样子——此时的时尚杂志,就是提供给上流社会的,而且是上流社会里的成年女性,连青少年服饰都没有。

    而几十年后的时尚虽然也受时尚杂志影响,且这些杂志里出现的依旧是是价值昂贵的大牌服装,但先不说大牌服装的风格也很多变,丽莲上辈子那时候有的大牌甚至都融入街头风了。就说工业大发展之下,大家选择相似成衣、低成本模仿,也让普通人追赶时尚变得简单了。

    再者,时尚杂志那时候也不是时尚的核心了,‘自媒体’时代,草根时尚太多了。

    所以,此时的格林威治村在文艺界人士的影响下(部分也是因为这里其他居民经济条件有限),本地居民身上基本就是各种工作服,工作服以外,大家穿毛衣、运动服、牛仔裤等。至于服装成套?那是不存在的,大家都按照直觉随便搭。

    这样是不是很熟悉?就是丽莲上辈子时的样子啊!只能说‘时尚’真的很奇妙,大家一开始是为了反主流、反套路,追求自我、自由,这才刻意拒绝时尚的。但随着这一理念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这就成了新的时尚了。

    再然后就是下一代人重复这条路去反对……这样也难怪过一些年时尚就会转回来,那时候看几十年前上上代的时尚,还会觉得格外迷人。

    思考着下城区风格,丽莲发了一会儿呆。直到她和保罗的咖啡被送上,保罗主动问起了《午夜秀》,她才回过神来,从包里拿出了写好的稿子。

    保罗摸了摸文稿,觉得比上次《青春泉》厚了很多:“故事比上次更长了,对吗?这是个好兆头,说不定你下部作品就是长篇小说了。这很好,你并不是纯文学作家,商业写作当然还是要以长篇小说为目标。”

    《午夜秀》大概有60000词的样子,标准的中篇小说了——上次的《青春泉》是30000词左右,而中篇小说的标准是30000词到100000词。从这一点来说,《青春泉》说是中篇小说还有点勉强,只能含糊地说是中短篇。

    “如果《午夜秀》的读者反响好的话,说不定呢……”丽莲没有给出肯定回答,但她确实有意下次开始尝试长篇小说。

    毕竟就像保罗说的那样,商业写作还是长篇小说为王啊!中短篇小说除非是出合集,不然就是赚一次性稿费。长篇小说就不同了,受欢迎就能出单行本,就能收版税了!

    “呵呵,那就希望这篇《午夜秀》足够优秀了,那样我也能更早从你身上赚到钱。”作为文学代理人,保罗是不忌说出这样的话的。他知道自己合作的作家也能够理解,只会将其当作一种来自他的期待。

    说完这话,保罗就低下头开始读《午夜秀》的稿子。丽莲则是在冬日午后温暖的阳光下享受咖啡和曲奇饼干,还能听到不远处的卖唱艺人自弹自唱呢!

    保罗确实没有给丽莲的新作品定特别高的目标,说不定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读到时才特别惊喜——《午夜秀》不差!

    不,何止是不差,实在是好极了!从《青春泉》到《午夜秀》的进步,感觉可不比当初从《祭品》到《青春泉》的进步少!

    如果说《青春泉》是一个经过了不少铺垫,还结合了解密的恐怖故事,高潮只有一次,就是在最后部分。那《午夜秀》就要炫技得多了,在这个故事里,丽莲放开了写,完全展现出了她善于场面描写、制造紧张气氛的优势!整个故事里,高能场景一个接一个,高潮当然也是一波接一波的。

    从一开始,保罗就被《午夜秀》这个故事吸引了——这个故事很好地和当下越来越成为大众生活中心的电视节目联系了起来,这很新奇,同时因为和生活结合紧密,就特别容易感受到了对应的恐惧。

    要知道,过去十年间,电视机覆盖率由不到10%,到现在超过90%。这个时候的电视节目或许没有几十年后那么成熟,但种类其实已经很丰富了。所以,在《午夜秀》的故事里,出现一档名为《午夜秀》的节目是很容易被理解的。

    《午夜秀》由几个年轻人的聚会讲起,他们聚集在电视机前,不断调台,就为了找一个特殊节目——这算是流行在年轻人中的‘都市传说’?不知道谁提起的,说是有朋友在午夜时发现了一个特别刺激的节目,这档节目专门在午夜时分播出惊悚鬼片。

    这个年代连录像带都没有,找资源是很难的。电影院放映期一过,又不是出名的电影,电视上也不播的话,几乎就没可能看到了。所以对喜欢这个题材的观众来说,有一档节目专门在午夜播出惊悚鬼片,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故事里,不断调台的年轻人并没有在午夜时分找到《午夜秀》节目,就以为传闻是假的(故事在这里,气氛非常紧张,因为不安的氛围塑造出来了,所以当《午夜秀》的节目没被找到,读者角度是松一口气的)。

    然而时间到了第二晚,只有主角一个人的时候,他出于无聊,又随手尝试了午夜调台,在一声异常又干瘪低沉的‘滋滋’后,居然真的跳出来了一个从未见过的深夜节目!

    节目主持人欢乐地念了一段广告后,直截了当地进入了今天的观影时间——口播不太长,也没有播放电视广告,这让主角挺满意的。要知道这个时候这类节目,总是会在节目开始之前不厌其烦地播广告,让人烦不胜烦。

    这时的主角不知道,这就是噩梦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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