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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想。

    而和之前的中短篇故事同出一脉的是,那种‘有趣’‘独特’‘思想性’……都完全超出了此时主流的恐怖小说。说实话,一部小说到了这个水准,就不会局限于题材了,完全可以和任意题材的作品做横向比较!

    弗雷德觉得自己阅读《驱魔夫妻》,像是跟随故事的主人公进行了一场冒险,惊险、流畅、目不暇接,一切都恰到好处,最后是心满意足——类似的感觉,哪怕是喜爱阅读的他也是从来没有过的。

    这不见得是《驱魔夫妻》比他读过的一些经典作品还好,只是人的喜好本来就是私人的,更别说还有一个时机的问题。《驱魔夫妻》之于弗雷德,就撞上了那个好时机,在他叛逆迷茫的青少年时期,本来就比较容易受文艺作品影响,更何况是一部这样有趣、时髦,甚至‘酷’的作品!读到这部作品,为之倾倒更像是一种必然了。

    弗雷德是上周末来图书博览会买到《驱魔夫妻》的,得知今天会开签售会,立刻就决定要来。即使这不是周末,他要逃课才能来——他是此时极少数已经喜欢‘李夫人’这个作家的读者,而不单纯是书迷。一路从杂志连载作品时期就开始关注‘李夫人’,还写过读者来信,当然会想亲眼见到喜欢的作家。

    他也不是自己来的,还有被他拉入李夫人作品世界的同学。那位同学没他那么着迷,不过他买了《驱魔夫妻》,对方当然也会想读。就是这次读过了《驱魔夫妻》,才让那位同学决定也要去买一本!

    实在是太喜欢了,所以即使7.9美元不便宜,也一定要买——他们都是家境优渥的中上层中产出身,不过到底还是念高中的学生,手头一般也没什么钱。

    弗雷德先是和朋友买了一本新的《驱魔夫妻》,然后才在工作人员的指点下绕到了一旁签售会的位置。

    “哇哦!”男同学惊叹,然后就是不知道该说什么的干巴巴口吻:“……这是真的吗?那位女士就是‘李夫人’?我是说、我是说,这真让人意外啊,是不是?”

    虽然早就从作品判断出‘李夫人’正如这个笔名所示,应该是一位女性,而且年龄不会太大。但他们也没想到,她是如此年轻,如此美丽——丽莲穿衣打扮有意模糊了年龄,可真实年龄摆在那儿,最多是让人觉得她二十出头罢了。

    弗雷德心不在焉地‘啊’了一声,回过神来,又清了清嗓子:“这不重要……呃,我们先去要签名吧……现在没有其他人,说不定还能和‘李夫人’说几句话。”

    男同学觉得这有道理,于是两人立刻去要签名。

    都不用排队,就这样直接将各自精装本的《驱魔夫妻》摆在了桌上。弗雷德有些紧张地看了一眼丽莲,然后又飞快地挪开了视线:“那个……您好,我是您的书迷,从《青春泉》就知道您了……我太喜欢您的故事了。”

    “它们那么棒,精彩又深邃,我从没看过这么好的恐怖故事……”

    得知居然是很早就关注自己的读者,丽莲的笑容加深了很多。拿着笔的手也不着急立刻签名(也是因为没什么人过来签名,后面都没有排队的人,慢慢来也无所谓),而是轻声问弗雷德:“那么,亲爱的,你叫什么名字?想要什么祝语呢?”

    就是不只是签名,还要给写‘to签’的意思了。这时候虽然没有专门的说法,但签售会肯定有类似的做法。甚至如果是漫画家,签名画一些简笔画也很常见……后世的东西其实都是前人玩剩下的。

    弗雷德闻到了丽莲身上飘来的香气,主要是茉莉,然后还有橙花、柠檬,以及其他——香水味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但他第一次觉得香水味这样好闻,既不会浓烈呛人,也不会混杂不清、虚假无聊。

    弗雷德以前是分不清香水里复杂的各种味道的,只知道这个是这种香,那个是那种香,二者不同。而如果是同一种香调的香水,他甚至会分辨不出其中的差别……这应该是他第一次清晰地闻到了一种香水里分离又融合的几种不同香味,那样清新美妙。

    这些让弗雷德一下涨红了脸,低着头:“弗雷德,弗雷德·多弗尔,从长岛来的。您随意写祝语吧,您写什么祝语都很好!”

    丽莲笑了笑,低头在他那本《驱魔夫妻》的扉页上留下娟秀的字迹,除了签名外,还勾勒了对方形象的简笔画。然后才是祝语,‘希望这本书曾给您带来过至少一日愉悦,敬祝快乐,我的朋友’。

    “你们还在上中学吧?上学日来签售会,真的没问题吗?”丽莲签字的同时,也注意到了两个青少年青涩的面庞。

    “没问题!”弗雷德一起的男同学先开口了,轻松地说:“我们请假了就没问题!”

    其实不是请假,而是逃了半天学,不过这就没必要和他们崇拜的美丽作家小姐说了——虽然他们并不觉得逃学是什么值得羞愧的事,平常和同龄人在一起时,甚至将之视为吹嘘的资本,但当下忽然就想装得好一点儿了。

    丽莲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请假,不过都这样说了,她也不可能追根究底,她是开签售会的作家,又不是他们的监护人。所以就当这是真的,将签字完毕的书还给弗雷德,又开始签另一本,还问这个男孩的姓名。

    等到两个男孩签字完毕,他们也没有离开,还是站在一边和丽莲说话。因为这个时候没有别的人请求签名,所以丽莲也无所谓,就和他们继续聊。

    一开始聊的东西也很简单,都是围绕着丽莲写过的故事来的,是她挺愿意聊的。但随着弗雷德那位男同学表现得越来越紧张,试图约她今天的午餐时,丽莲意识到了对方的想法,婉拒之后就找理由离开了一下。

    再回到签售会,是新的要签名的读者来了。之后随着图书博览会人流增大,她这里虽然始终没有出现大排长龙的场面,却也不是小猫两三只的情况了——基本就是她给每个人to签,多聊聊天,而不是签一个名了事,也需要不停手的程度。

    这就够了!作为一个第一次出版长篇小说的作者,这样的场面足够叫书商吃下定心丸!更不要说他们也读过了《驱魔夫妻》,即使一开始只打算看个开头,后面大多也一口气读完了……他们中不少本来就看好《驱魔夫妻》啊!

    “……三本吗?您是要送谁吗?”丽莲签完上一本,没有第一时间抬头看新的读者,而是先注意到了一次放在面前的三本精装本《驱魔夫妻》。

    这又不是后世偶像卖专辑冲销量,也还没人讲究‘自用一本,收藏一本,传教一本’,一次买三本一样的精装本书籍是很少的。尤其丽莲第一次有自己的签售会,更是第一次见……精装本书籍可不便宜,她只能想到这位读者是要送人。

    不过当下也没有重要节日,如果是作为生日礼物送人,自己读一本、送人一本,也只用买两本吧?难道这位读者有两个朋友最近过生日,他图省事就选了同样的生日礼物?

    没等对方回答,丽莲抬起头看到这位读者时就顿住了——来签名的是个熟面孔,前不久刚见过的克里斯托弗·但泽,呃,她的‘前夫’。说实话,丽莲不太认为他是她的‘读者’,买她的书、参加她的签售会,都应该有别的原因。

    “……不是要用来送人的,很棒的作品,我打算一本用来收藏,填充图书室。另一本用来阅读,还有一本……就算是我对您的支持吧。”克里斯托弗并没有撒谎,而是说出了实情。

    而这恰好是丽莲愿意听的,对方说的这么诚恳,丽莲也就不介意对方不是真·书迷这一点了——克里斯托弗会买她的书、读她的书,出发点肯定不是因为喜欢、欣赏,现在会亲自来参加签售会,也绝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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