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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就是山巅之城,是照亮世界的灯塔,美国人也是上帝偏爱的选民。新一代的年轻人会自满于自己美国公民这一身份代表的一切,还会自然而然认为自己对这个世界负有某种责任。

    这种理想甚至到苏联解体都没有完全丧失,所以美国才有之后针对索马里的军事行动(电影《黑鹰坠落》讲的就是这件事)。要知道,这可不是美国做的那些坏事,这次的军事行动从道义上挑不出错,出发点也不是美国利益什么的。

    大概是苏联解体,认为自己是唯一超级大国的美国,真的想做个‘好’大国?这种事也不奇怪,就像华夏历史上的一些强大王朝,自身生存无忧的情况下,也会倾向于建立一个稳定友好的国际秩序,减少对周边国家的‘管理’成本,比如朝贡体系就是这么来的。

    ‘威’是要有的,但‘福’也要给,更重要的是,要有一套大家认可的普世价值观,然后在这套价值观内占据道德制高点,从而给本国的‘管理’制造法理。有了法理才能稳固,‘管理’成本才会相对低,不是吗?

    美国作为那时唯一的超级大国,输出的价值观后世人都知道了,就事论事肯定是没错的东西,只是做不做得到、做的过程中怎样‘埋雷’,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而在索马里军事行动之前,至少执行层多数人,以及美国民众,都是抱着好心在做事的。

    不过那场军事行动的大失败后就不同了,意识到理想主义根本行不通,至少在美国这样的国家主导的世界秩序中行不通后,美国理想主义的堕落快得惊人。

    这大概也是欧美人容易‘二极管’的一个体现,一条路走不通立刻就会180度转弯,走向完全相反的路。非此即彼,这就是他们的思维习惯了。

    当然了、当然了,那都是几十年后的事了,至少在六十年代初,美国还是个如旭日东升的国家。青年们朝气蓬勃,渴望自己去塑造这个国家,塑造这个世界,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很高,正如肯尼迪总统激情澎湃的演讲中所说的‘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而要问你能为国家做什么’。

    所以‘和平工作队’一经成立,立刻吸引了年轻人,成为了大学生、研究生们都想加入的组织。大家纷纷打电话询问、写信申请加入,完全不在乎这并不是一个政府组织,加入其中的都是志愿者,也就是说是没有薪水的,最多有一些津贴补助而已。

    因此谣传道格拉斯是通过关系进入的,也不算奇怪,毕竟这可是大家争抢着要去的!而且有心人也能看出这份履历在将来说不定会很有价值——考虑到道格拉斯出身纽约名门,是两个大家族联姻生下的继承人,这更像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联想。

    至于丽莲提到的‘学生和平联盟’,是一个建立于1960年的学生团体。这类学生团体在五十年代末越来越多,影响力也越来越大,是各大高校里的‘弄潮儿’——这还不算最厉害的,最厉害的还会在校园内成立政党!

    ‘学生和平联盟’应该算是那一波成立的学生团体发展特别好的,最初只有150人,现在两年过去,成员人数就翻了20倍左右。这种发展得很好的学生团体,道格拉斯作为初始成员之一,也算是‘捞到了’一些政治资本(如果他今后从政的话)。

    “不管怎么说,这事儿都够让人羡慕的……我也想加入‘和平工作队’。”爱丽丝咬了一口吐司,摇摇头:“我是历史系的,政治和历史是关系最紧密的专业了,应该符合‘和平工作队’志愿者的要求吧?哥大还是藤校,但是……”

    爱丽丝之前也写信申请过,但只得到了一封客气婉拒的信。

    “现在申请的人太多,或许还要附上有分量的推荐信。”爱丽丝忍不住自言自语,然后看向丽莲:“亲爱的,你难道没考虑申请加入?我看你在‘学生和平联盟’里做的挺不错的。”

    丽莲也加入了‘学生和平联盟’这个学生团体,但不是她对政治有兴趣,又或者觉得六十年代美国风起云涌的社会运动,就是要深度参与进去才不算白白穿越一次——主要是,这个时代有想法、有激情的青年学生都会参与这类学生团体,加入进去能够认识更多有趣的朋友。

    而且有一说一,不管未来的美国如何,至少现在这些学生团体中的美国青年是真的有做一些事的,一些超出狭隘区间、充满理想主义光辉的事。

    即使丽莲知道未来的结果是怎样,也会在某一刻被理想主义的热情打动,想要加入其中。只能说,结果很重要,但过程也是重要的,有时对个人来说,后者还要比前者更重要……

    “因为我喜欢‘学生和平联盟’里那些家伙,做的事也挺好的,让我觉得充实、有干劲。至于‘和平工作队’,虽然大家都是怀揣着热情与理想去的,但还是太‘政治’了,那是大统领号召成立的,不是吗?”丽莲没有说出全部的理由,不过这也确实是部分真心话了。

    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代,参与学生团体,搞点组织学生、发发宣传刊物的工作也就算了。真的加入‘和平工作队’这种组织,丽莲这个骨子里的华夏人果然做不到……

    说到这里,丽莲又忍不住笑了一下:“这样谈论‘和平工作队’是不是太自大了?我只是个‘英语文学’专业的大一生而已,也没有得力人士为我写推荐信,即使想要加入,成为志愿者,也不可能吧?”

    爱丽丝微妙地看了丽莲一两秒,心里闪过好几个念头,但最后都没说出来——她总不能说,如果你想加入,也没有那么难吧?‘哥大冰山美人’‘哥大的海蒂·拉玛’等绰号在身,追求者如云,只要愿意发散自己的魅力,有些事也是手到擒来。

    然而想到丽莲厌恶通过这种方式‘走捷径’,这方面她似乎是‘波伏娃’的信徒,爱丽丝也就识趣地什么都没说。

    说起来,爱丽丝虽然觉得丽莲这样有些可惜(毕竟正派是正派了,却可能让她原本唾手可得的‘美好人生’失之交臂),但作为新时代的女大学生,她也是隐隐赞同丽莲的——她甚至敬佩丽莲面对‘诱惑’的坚定,代入丽莲她并不觉得自己会毫不动摇。

    “……对了,这周末也会去和那位但泽先生约会吗?”爱丽丝暂时不再去想‘和平工作队’的事了,想到明天就是周末,又好奇起了丽莲的情况。

    自从上次在咖啡馆外,陪丽莲去见了来接她的‘克里斯托弗’,爱丽丝就见证了丽莲和对方每周末的固定约会……是的,丽莲现在和克里斯托弗有固定约会。

    在那次分别时,克里斯托弗对丽莲说出了‘我还没走,已经在想明天了,明天我也能约你吗?’这样的话,她答应了。

    第二天再次约会,此后每个周末都有约会。

    爱丽丝见丽莲点头承认了,心里‘哇哦’了一声,可怜起了校园内爱慕丽莲的小伙子们,然后很快愉快地‘八卦’了起来:“所以……你们现在是什么阶段呢?已经是恋人了吗?”

    丽莲想了想,确定自己和克里斯托弗并没有明确谈到关系的变化,才回答说:“不算吧,还在date阶段呢……但我们的date阶段和别人不太一样,不会再和其他人约会。”

    欧美人有所谓date文化,即在确定恋爱关系前可以有一个双方频繁约会,但不算谈恋爱的阶段。这一阶段内,不只是一对一,一个人同时约会好几个人,从中确定自己合适的也是完全可以的。

    虽然六十年代的美国还相当保守,即使是纽约这样的城市也远谈不到几十年后的开放——别看男男女女们已经不耻于谈爱、谈性、谈欲望了,多的是男的女的钓来钓去,可说到底这些人的目的还是结婚啊!

    即使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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