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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镜小说www.mjtxt.com提供的《美国丽人1960s》80-90(第7/20页)
不一定……已经有人尝试过了,到现在为止还没人成功过呢。”
弗莱明的确是个帅小伙儿,可这些日子无论是英俊的青年,还是富家子弟,就没有一个成功的……
这种‘不看好’也算是激将法吧,而弗莱明就被这样简单直白的激将法激到了——也是因为最近的确很无聊,在长岛度假的日子,每天就是白天出海、晚上不同的派对,虽然具体有不同的乐趣,可从小见到大了,也就那么回事。
就这样,第二天傍晚,弗莱明和同伴一起去了南边的海滩……这本来是一片比较安静的公共海滩,因为沙滩并不优越,地理位置也不突出,只有附近村子里的人(包括村民和租住在村子里的度假客)会来。所以弗莱明在长岛的别墅即使离这里不远,他也从未履足此地。
这是他第一次来,到了后他没有下车,依旧呆在他那辆深蓝色的敞篷车上,和下车后站在车边、时不时张望的同伴闲聊。
大约等了有十分钟不到,同伴突然不说话了,弗莱明想到了什么,顺着同伴的视线望去,果然是个年轻姑娘从大路那头走来了。
隔了一段距离,其实他看不清那姑娘的长相,但也能确定那是个美女——这并非是因为他已经知道了这一事实,而是‘美女’作为一个整体,本来就不需要近距离看脸才能确定。真正的美女,只能看见一个轮廓,也会有美女的氛围感。
很难说那样的氛围感是怎么来的,可以说是身材、体态、舒展自信的气质等综合而来,但又不只是如此。有的时候甚至可以说是观看者的一种‘直觉’……呵呵,或许是刻在基因里的求偶本能在发挥作用,使人能够轻易察觉到关键也说不定。
到此,弗莱明其实也没怎么样,早就知道这是个大美人了,不是吗?他甚至能够笑着打趣同伴:“哇哦,真是位佳丽,就是她吗……我说悠着点儿,老兄!一直盯着一位女士可不怎么礼貌,只能引起反感!”
当同伴像是被惊醒一样,移开视线,弗莱明笑了笑,重新看向那姑娘——这时候走的近了些,虽然还是看不清细节,但已经能看出一些五官特点了,这也使得弗莱明下意识挑了挑眉毛。
怎么说呢,的确是个不多见的美女,不过这也在预料中。毕竟能将同伴迷得神魂颠倒的,总不能是一般的美貌女郎。
这个时候,弗莱明对着敞篷车的后视镜整了整头发和衣领,准备开门下车去搭讪了。然而到要打开车门时,他停住了——那姑娘这时候离他们已经很近了,近得他抬头就能看到她略带橘调的栗色头发,在傍晚不算好的阳光下,也有宝石一样漂亮的光泽。
“哇哦……”弗莱明轻轻叫了一声。只是这次不再是故意打趣同伴,而是不由自主的惊叹。
这种纯粹的、来自美貌的冲击,这在弗莱明也是绝无仅有的,自然打断了原本的搭讪计划。实际上,等人已经走过,他才反应过来自己犯了傻——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从他还是个青少年开始,他就没在姑娘们面前犯过傻。
他倒是没有为此尴尬,只是单纯觉得有趣……原来男孩儿们傻乎乎看呆一个姑娘是这种感觉吗?
“的确是个让人过目不忘的女孩儿,我总算理解你们了……来之前还当你们是在犯傻呢!”弗莱明笑着推了推同伴,在得到同伴一个白眼后,才下了车看向美女渐渐走远的背影:“看我的吧,我现在充满了斗志!”
倒不是说弗莱明一见钟情了,美女确实好看,有一种他第一次见到好莱坞顶级美女的震撼感——要知道,前者可没有后者习惯性的挥洒魅力,以及名气带来的加成!
但也仅此而已了,他会尝试和那位好莱坞女星调情,约会,甚至来一段儿也不排斥,可是爱情?那是不存在的。
现在弗莱明的感觉也差不多,只是对美女的天然追逐,以及对方确实是个冷淡的顶级美女的事实或多或少激发了他的征服欲……总之,先试试看吧,生活对一个他这样富有的英俊青年实在太无聊了,这也算是一件有趣的事。
于是弗莱明就去搭话了,一开始不太顺利——丽莲只把他当成了一个普通的、见色起意的富家子弟,见怪不怪地客套了两句(没错!他们今天要找的姑娘就是丽莲)。大概夏天的长岛有太多这样来度假的人了?反正她几乎每天都能遇见,所以也就习以为常了。
但在弗莱明故意忽略她结束客套的暗示,毫不气馁地追着她,却出奇地不讨人厌后,丽莲也没办法再摆个冷脸了……她认为对方的一张好脸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这没办法,伸手不打笑脸人,更别说还是个好看的人了。
不要说这个陌生人了,之前面对克里斯托弗不是这样吗?如果不是克里斯托弗长相气质出众(至少以丽莲的21世纪审美是这样的),很多事是不可能后来那样发展的。
当然了,弗莱明在和人打交道时确实很能讨人喜欢,这一点也很重要。虽然是搭讪的那个,但他没有普通富家子弟那种浮夸感、油腻感,也没有让丽莲觉得不适的点,后者在这个年代可不容易!此时很多追求女孩的男人,好像根本分不清追求和骚扰的区别?
“……派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主题?哦!我该说什么,美国人太爱菲茨杰拉德了?”丽莲听了对方的派对邀请,忍不住摇了摇头:“几乎二三十年代风格的派对,最后总会变成‘了不起的盖茨比’主题。”
“当然了,小说里关于那个年代浮华派对的描写确实经典。”丽莲点了点头,又想了想:“好吧,如果是这周末,我想我还有时间准备——至少得回城里买一件咆哮年代风格的连衣裙,对吗?”
丽莲这次度假带了不少行头,其中也有为参加派对准备的衣服,但这种有主题的派对就很难提前准备齐全了。或许那些贵妇名媛,尤其是将主要注意力都放在交际上的,他们会什么都准备好?可丽莲也不在他们之列啊。
好在长岛回一趟纽约其实也不是那么难,一天之内来回都没问题——她可以订好来接的出租车,然后舒舒服服吃个早餐,赶到城里后逛街买东西、吃饭都可以,下午回到长岛还来得及准备晚餐呢。
当然,图省事儿,城里吃完晚餐再返回也完全可行。
想到这里,丽莲又忍不住想,夏天的长岛,突然有购置行装需求的人应该很多吧?可是长岛偏偏没有像样的、能够买到礼服裙服装店!只能说,果然是六十年代么,对度假地的开发程度有限,很多人也不在意这些。
也就是丽莲志不在此,不然她都要在长岛开一家高级精品店,卖女装和一些时装首饰之类了……想来应该挺容易成功的。
总之,因为要参加一个‘了不起的盖茨比’主题派对,丽莲隔了一天回了一趟纽约,直接去百货公司买了一条二十年代风格的礼服裙——此时并不难买到这种风格的成衣,因为在六十年代,甚至日后的八十年代,都有过二三十年代风格的回潮。
这没什么,时尚界的‘复古’也是自来有之。一个流行风格大概是因为太流行了,一段时间后人们看腻了,就会觉得庸俗,然后将其抛弃。隔十年去看那种风格会觉得老土过时,隔二十年再去看,更进一步,叫做丑的毫无新意,然而三十年到五十年后再看?惊艳绝伦!
站在六十年代看二十年代的风格就在最后这个阶段,惊艳绝伦!会出现复古回潮,简直理所当然!
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一般一个风格的复古回潮,大约也就是三十年。所以人们会在六十年代大规模复古二三十年代,也会在九十年代兴起六十年代风,然后两千年后,又对八十年代着迷不已(看2010年后,那些八十年代的时代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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