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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什么的)。

    但这时这类作品都是短篇,显然大家都把这个题材当成了一个极好的讽刺载体,而不是主流商业小说的可选内容。

    丽莲要写一个长篇的大逃杀类故事,算是填补了这一空白吧。

    第133章 新篇章(11)

    丽莲在迈阿密呆了半个多月,除了享受迈阿密美好的海滩外,主要就是呆在酒店里写新书。克里斯托弗有空的日子里,还会陪她宅在酒店,或者坐游艇出海玩儿一圈。

    半个多月后,克里斯托弗更忙了,根本没有时间陪丽莲了,她干脆就和关系好的同学去了密西西比州,做一些志愿者培训的工作——主要是民权运动志愿者培训,教导一些当地的学生、工人等,如何有序地参与民权运动,和当地压制他们的机关做周旋。

    在民权运动风起云涌的六十年代,这种事在一个大学生很正常,丽莲参与过很多进步团体的活动呢。只能说,这个时代确实可以说‘世界正年轻’。

    “……真不可思议,居然真的见到金了……”结束了一天的培训工作后,和丽莲一起的同学之一,还一脸的不可置信。她口中的‘金’不是别人,正是那位大名鼎鼎的‘马丁·路德·金’!

    在《民权法案》刚刚签署的当下,马丁·路德·金的声誉正隆。即使很多白人恨他,但对于他们这些进步派学生来说,他无疑是个偶像人物。

    《民权法案》的核心就是禁止基于种族、肤色、国籍、性别、宗教的歧视,明确了有色人种不再是美国的二等公民,至少法律上有色人种可以和白人一样了,一样享受公共资源、一样参与选举与被选举……

    虽然在法案刚刚签完的当下,这些法条的影响还看不出来,过去光明正大搞歧视的人依旧在搞歧视,但长期来看歧视会慢慢转入地下——其实美国这种以种族歧视为主的各种歧视,直到丽莲上辈子时也没有解决,甚至还在撕裂这个国家。

    不过,即使是那样,也得承认《民权法案》的进步,以及此后几十年歧视的逐渐减轻。六十年代中期以前,美国人没有因为种族歧视之类的事儿撕裂社会,不是因为别的,而是被歧视的人没有力量,被压制得死死的,每一个追求平等的人都是在冒着生命危险斗争!

    所以《民权法案》,以及往后几十年追求平等都没有错,错的是美国实在太没用了!他们做不到真正解决问题。在选举政治下,他们只会做一些表面功夫,然后将社会切分成各种小团体,防止太多人团结起来,于是真正的大问题也可以隐身在不同小团体的争斗中……

    如果珠美上辈子是个美国人,或者美国信徒,大概会尝试做点儿什么。但她不是,她对美国没什么感情,所以她只做对得起自己良心的事,比如和热血青年们做做力所能及的小时,培训民权运动志愿者什么的……其他的就没有了。

    “是啊,说真的,这样下去,明天我们见到约翰逊总统,我也不奇怪了。”另一个同学也兴奋地说。

    肯尼迪总统遇刺后,是副总统林登·约翰逊接替了他。也是林登·约翰逊延续了他在民权运动上的政治主张,最终让《民权法案》在上个月得以签署——而且他还很有风度地将签署《民权法案》的权力交给了马丁·路德·金(这位是民权运动的领袖)。

    “约翰逊总统吗?”丽莲想到了自己是见过这位的……就在4月份一次慈善晚宴上。只能说,活在这个年代,她已经见过不少出现在教科书了的人物了。

    不过丽莲没有说自己见过林登·约翰逊总统的事,而是顺着这个和同学们聊起来民权运动未来的事。大家对民权运动的未来似乎都很有信心?呃,怎么说呢,站在未来的角度看,民权运动是成功了,但从某些角度来说,也算是失败了吧?

    成功是因为,此时备受歧视的群体确实获得了此时想要的种种平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可以乘坐同一辆公交车,有钱的话当然可以任何社区的住宅……失败则是因为,几十年后的有色人种群体、女性等,依旧能感到一种窒息感,觉得自己在这个社会中是不被公平对待的。

    人们活得并不满意,并且随着国家的衰落越来越不满意——毕竟美国没有衰落前,生存还是不难的,只是活得不满意。但开始衰落后,不被公平对待的一批人,社会中的弱者,他们就要大批面对生存难题了。而相比起别的问题,人在面对生存问题时无疑是最激烈的。

    看着兴高采烈的同学们,丽莲也不可能泼他们冷水,说未来可能如何如何,所以最后只能笑了笑,没有对这个话题发表太多看法。

    而等到半个月的志愿者培训做完,丽莲就返回了纽约,过了半个多月的躺平宅家生活,直到哥大开学。

    哥大开学后不久,丽莲就陷入到了忙碌的学生生活中,基本每天都泡在图书馆里——不是因为这个学年课程多,而是因为这是最后一学年了,要开始准备毕业了!

    六十年代的美国高校,还是哥大这样的藤校,毕业可是很难的!当然,如果是含着金汤匙出生,动辄可以给学校捐楼的大少爷大小姐那另说。

    丽莲的话,虽然现在凑一凑也不是不能给学校捐楼,但她显然没想过那样做,所以只有靠自己的本事毕业了!这就是最近这么忙、还整天泡图书馆的原因……这年头没有互联网,找资料真的是最麻烦的事之一,这就让她很多时候只能来图书馆。

    不只是她这样,大家都这样!所以六十年代的高校图书馆可比几十年后人满为患多了!几十年后虽然也经常有占不到位置的抱怨,可在六十年代,那可是借书都各种排队啊!

    “富尼叶小姐,有位先生找你……”就在丽莲在图书馆昏天黑地地和各种资料死磕时,有个认识她的图书馆管理员忽然找到她,对她说。

    丽莲皱了皱眉,不太高兴被打断了思路。不过她也不可能和图书管理员发脾气,所以在谢了对方后,她就走出了图书馆自习室,看是谁找她——然后看到那个人的时候,一开始她甚至没想起来对方是谁,只是觉得他有些眼熟。

    然后才想起来……原来是姐夫威尔逊,不,应该是前姐夫了,毕竟姐姐艾玛已经和他离婚了。

    丽莲根本不想见这个混账,原本准备转身就走,但威尔逊看穿了他的想法,立刻拦住她,并说道:“亲爱的丽莲,我们需要谈谈,好好谈谈。我假设,你并不想我叫嚷起来,让你在学校没脸,对吗?”

    丽莲其实并不怕威尔逊,只是懒得和这种烂人纠缠,这才没有主动找他报当年的仇。这次对方找上门要干嘛,丽莲不知道,但也能猜到一些——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或许是听说她发达了,想要来沾沾光。

    虽然不知道他怎么会觉得丽莲会让他沾光,毕竟当年都那样了,不是吗?但人的想法有时是很神奇的,更何况这可是六十年代!六十年代男性普遍是丽莲不能理解的‘外星生物’,真的,他们有再奇怪的想法,丽莲也不会意外。

    不过,听到对方说的话,丽莲犹豫了一下,还是收拾了一下东西,和他去了附近一家咖啡厅……她只是不想自己成为学校里一些人的谈资。

    “说吧,您有什么事……实际上,我不认为我们有什么好谈的。”丽莲冷淡地看了威尔逊一眼,便不再愿意看这个人了。

    威尔逊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年轻时长得还不错,这也是艾玛·富尼叶当初会和他结婚的原因之一。现在的话,按照这个时代的审美,其实也还过得去——不过丽莲很讨厌他,当然也就看他的长相不顺眼了。她坚定认为这种长相就是最油腻的!那种自认为自己很有魅力的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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